2009年1月10日星期六

为雪洁家人开放的天空-“雪洁新家”(4)

当时我方的律师说,如果冻结没解除,割名手续是无法进行的。

但是律师也告诉我,这项冻结案在大马法律上是不成立的(除了银行外,一般人是不能因财务纠纷而去申请冻结别人的产业)

拿督O因为与某人有一些钱财上的纠纷,却被对方成功向土地局申请冻结其产业,真是令人百思不得其解。

律师告诉我,既然是法律上不成立的冻结案,应该很快就能解除。

2006年中旬,我们付了马币整百万给卖方的律师。同年的10月15日(星期天)雪洁怡保分公司正式开张。

当天,来自全国各地区超过一千以上的雪洁人齐集在这里与雪洁一起同庆这美好的一刻。

当天我的致词中原本要对雪洁人及来宾们宣布雪洁买下价值马币整千万大厦的这个消息,但,我方的律师再三的提醒我说,最好先不要做出宣布,因为割名手续还未明朗化。

根据大马的买卖合约,如果任何一方不能在签下合约后的期限内把手续办好,则另一方有权要求对方赔偿。

意味着,如果签下合约后,买方在期限内还没法把银行的贷款手续办好,卖方有权没收买方所付下的订金。相对的,卖方在合约签下后,没法把割名手续办好,则买方有权收回所付的全部订金及要求对方赔偿。

拿督O否决了这一条文。也就是说,我们是处于较不利的情况下签下这份买卖合约。当我方律师把这些重点向我声明时,我答应拿督O的要求。

因为,我知道,雪洁银行贷款的部份一定很快就能办妥。结果,不出我所料,银行很快就批准了雪洁的贷款。。。。。。待续

2 条评论:

君无戏言 说...

2006年,当听到领导人说我们即将买下这幢千万大厦时,我心里就在呐喊:“YESSS!我们终于办到了!”当年雪洁还‘很小’时,领导人带领着寥寥无几的雪洁人在战场上冲锋陷阵,真箇是吃尽了苦头。领导人曾经说过,每每当他受挫、感到沮丧时,他就会开车到当时几家规模最庞大的传销公司,看他的‘愿景’,然后他就会很快的自我充电,重新积极起来。日复一日的在看,加上年复一年的努力奋斗,今天,领导人的愿景终于实现!我知道,这绝不是领导人的终极目标,雪洁将会飞得更高、更远!恭喜领导人!恭喜雪洁!当然也要恭喜我这个雪洁人!YESSS!搬。。新。。家。。咯。。!

椰城精英 说...

记得1995年雪洁沿户直销改为传销,梁总曾经带过我到某家规模庞大的传销公司看“愿景”在当时梁总对我说:将来的雪洁也会有一栋属于自己的国际大厦,YES!梁总万岁!雪洁万万岁!恭喜雪洁,恭喜每位雪洁家人,我们将会有更加舒适的雪洁家园咯!突然想起这一首歌“回家的感觉真好”好期待搬进雪洁新家园的到来。。。。。。!